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
冬春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3〕8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的行动自觉
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防止冲破道德底线的基本要求,也是补上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时刻把困难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抓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扎实细致做好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二、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对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相应救助
各县区要立即行动开展困难群体摸底排查,通过线上“大数据”预警、线下“铁脚板”主动核查,组织党员、村居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和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和温暖过冬情况,切实摸清救助需求底数,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取暖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帮助有求助意愿但申请能力不足或对救助政策、申请程序不知晓的特殊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帮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现问题。乡村振兴、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一键报贫”机制作用,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救尽救。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各级医疗机构优化就诊流程,加强床位、人员、设备力量配备,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服务保障,特别是针对近期流感多发问题,加强精准监测,发挥好专业医疗机构作用,及时救治,引导佩戴口罩,有效遏制病毒传播。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妥善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要积极运用“先行救助”“跟进救助”“急难发生地救助”等方式,统筹整合救助资源,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个案问题,帮助尽快渡过难关。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突患重大疾病等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确定临时救助金额,帮助尽快渡过难关。要加强临时救助与冬春救助的统筹衔接,切实增强救助实效。要加强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将资金用于规定的救助对象和使用方向。
三、坚持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快各类救助资金拨付进度,提前足额发放2024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要指导乡镇(街道)精准实施“小金额救助”,切实发挥“小金额救助”实效。要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工作,对越冬物资短缺的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经摸底排查后,按需集中采购棉衣、棉被、煤炭等生活物资。有条件的县区可适度拓展到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确保困难群众取暖有保障。发改、民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必要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买得起、用得上。民政、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部门要加强数据的共享比对,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对符合条件的开展救助帮扶,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遗漏。民政、妇联、残联等单位要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留守)老年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开展巡访探访,提供针对性帮扶和关爱服务。民政部门要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做好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工作。要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重点巡查露天广场、火车站、汽车站、市区繁华路段、废弃厂房、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易集中区域和部位,夜间及恶劣天气时增加巡查频次,设置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积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保障其不受冻、不挨饿。人社部门对失业农民工等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要协调相关方面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救助帮扶政策落实落细见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政策落实,多举措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强化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干部、村(居)干部、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及时发现、核实和上报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统筹整合救助资源,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个案问题,做到急难救助对象“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主体责任,简化优化社会救助程序,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强化值班值守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及时解答政策咨询、接受群众求助、回应群众诉求,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扎实推进“结对帮扶·爱心张掖”工程建设,精心组织、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和解民忧、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让困难群众安心过节、温暖过冬。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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