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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甘肃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通知解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目标,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认真落实省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并将具体重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请各县区、各部门务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本职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公开
市县区要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张掖规划纲要”栏目,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同时,“张掖规划纲要”栏目,要集中展示各县区规划体系。
(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打破数据壁垒,不断提高政策、规则和标准的公开力度、深度、广度和精准度,扎实推进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平台规范建设及高效运行,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推进重大民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科技、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涉农政策)、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以及征地拆迁等民生信息公开。
(四)深化财政信息等关键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所属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推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惠实体经济等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工作。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
(五)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精准防控、疫苗使用等发布权威信息。做好重大健康行动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制定或修订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各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二、提高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实效
(七)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八)提升政策解读实效。1.对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的实质性政策解读,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解读信息,并做好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工作。2.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3.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析、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等多种方式。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领导信箱、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结果,切实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十)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决策信息。2021年底前,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和县区政府规章,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规章栏目,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规章。
(十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进行集约化建设。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可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2.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和张掖市政务新媒体监测分析和协同宣传APP平台,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保障机制,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做好重大政策解读、重要会议和最新惠民政策宣传,利用政务新媒体实现统一发声、集中发声、有效发声。
3.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公开政务信息的平台作用,形成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分级权威发布平台。进一步优化赠阅结构,压缩对各党政机关赠阅数量,积极向政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倾斜,提高公报知晓度、使用率和服务效能。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十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
(十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参照,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十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发布工作。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试行)》要求,规范编制年报6项内容,做到格式体例合规、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
(十五)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1年9月底前,做好标准目录相关内容的发布工作。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市政府相关部门先行编制标准目录,供基层政府参考,并指导基层政府编制相关目录。
(十六)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十七)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严格政务公开培训考核监督工作
(十八)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对本地区本部门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及部门主要领导年内至少专题研究1次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十九)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二十)狠抓工作落实。对本要点中提出的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二十一)强化监督评价。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主导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