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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张掖市委、市政府作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经自查复核和省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电话:0931-8418642,电子邮箱:zgb8418642@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或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8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1.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的函
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6日
附件1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问题15
问题表述:张掖、酒泉两市多次向督察组提供虚假用水量数据,分别瞒报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应当关闭的63眼、10眼自备水源井。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张掖、酒泉市委和市政府,省水利厅
整改验收单位:省水利厅
整改情况:
一是反馈指出的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63眼自备水源井,除10眼【3眼水源井和7眼灌溉井】不需要关闭外,剩余53眼自备水源井已全部关闭。
二是已完成全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排查,编制了现状报告,制定了问题清单。对排查出的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65眼自备水源井已依法依规全部关闭。
三是严格执行水利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试行)》,用水数据按季度进行统计,通过用水户直报、县区初审、市级审定、省级确认的程序上报水利部,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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