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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4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11批群众举报件5件,现将第11批1件(重点关注)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11批57号(电子邮件)
举报件反映问题: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境内,乱挖乱采现象近年持续存在。大河乡西岔河村巴尔斯景区开发过程中,过度破坏草原植被与珍稀植物的行为屡禁不止,原有地貌已发生显著改变,草原植被及生态平衡遭受严重威胁;祁连山北麓摆浪河周边区域,以道路改造、景区通车等为由,过度且随意更改路线、违规占地,致使部分区域土壤流失,出现沙漠化趋势。虽持续大规模播撒草籽试图缓解,却因无人监管播撒过程,未取得实质成效。祁连山保护区夏季至秋季游客数量剧增,部分垃圾与排泄物被随意丢弃,甚至直接排入水源,对下游水库及饮用水造成不同程度污染。加之祁连山土壤具黑土流失性特征,近年道路硬化及工程机械车辆频繁碾压,草原面积大幅缩减,作业区土壤流失严重,且无防尘措施,施工引发沙尘,导致植被枯死、生态破坏。相关部门检查时,部分营利性开发商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通过切断检查区域必经道路、设置“眼线”盯梢、藏匿施工大型设备、提前做群众工作等方式应付。据县域内及当地居民反映,近年一些土地开挖、土石方开采、水源截留、河道采砂等活动,存在未批先建情况;通过多次进入腹地发现,每逢周末及特殊时段,作业看似“消停”,工作日及夜间却频繁施工,且未采取环保措施,尘土飞扬成常态,周边人居环境与水源受严重威胁。
责任单位: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境内,乱挖乱采现象近年持续存在。大河乡西岔河村巴尔斯景区开发过程中,过度破坏草原植被与珍稀植物的行为屡禁不止,原有地貌已发生显著改变,草原植被及生态平衡遭受严重威胁”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问题反映的“巴尔斯景区”实为肃南老虎石(巴尔斯)雪山生态文化体育旅游建设项目,2019年6月开工建设,已建成1座680平方米服务中心、7座木屋营地、1座130平方米交通接驳站、2座76平方米旅游厕所和3座移动式厕所、2800米木栈道、3处108平方米观景台,其余旅游服务设施正在按规划修建。2016年7月1日,原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予以立项备案。2016年4月,原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出具该项目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位置的复函。2016年11月,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2025年6月委托第三方开展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2018年5月,原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出具复函,同意该景区利用大河乡西岔河村已有的生活、生产设施作为该景区游客的集散中心和停车场【西岔河村位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经核查,西岔河村委会至主景区道路沿用原牧道,建成的旅游设施均在审批范围内,均采用离地高架方式,最大限度保留了原始地貌,减少了生态环境破坏。根据近三年卫星影像图片、无人机航拍和现场勘察图片,不存在过度破坏草原植被、地貌显著改变的情况。
2.关于“祁连山北麓摆浪河周边区域,以道路改造、景区通车等为由,过度且随意更改路线、违规占地,致使部分区域土壤流失,出现沙漠化趋势,虽持续大规模播撒草籽试图缓解,却因无人监管播撒过程,未取得实质成效”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根据举报内容和影像资料并逐一现场核实,该举报件反映的路段为大河乡西岔河村至水关道路改建工程。2025年4月,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对该工程可行性报告予以审批。2025年7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同意该道路改建工程在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经现场踏勘,肃南县住建局认为该项目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方案修建,不存在随意更改路线、违规占地的问题。该举报件影像资料反映的水土流失现象实为牧区草场被雨水冲刷形成的自然沟壑,非人为因素导致。举报件反映的“持续大规模播撒草籽”实为大河乡实施的退化草原改良项目,共计投入资金1633.74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退化草原修复治理和草原改良2个项目,分别由甘肃晟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鑫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2个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随机对当地20户牧民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同时肃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四川青禾林草科技有限公司对2个项目治理成效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经市、县林草部门两级验收,均认为2个项目全面完成建设内容,施工质量及治理效果达到设计指标及技术要求,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3.关于“祁连山保护区夏季至秋季游客数量剧增,部分垃圾与排泄物被随意丢弃,甚至直接排入水源,对下游水库及饮用水造成不同程度污染”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根据举报内容和影像资料并逐一现场核实,该举报件反映的“祁连山保护区”实为大河乡境内部分实验区,确实存在夏季至秋季游客数量剧增和游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现象。调阅2023年以来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摆浪河水库及大河乡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报告,监测数据显示,摆浪河水库及大河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限值,水质优良。2025年8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委托甘肃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巴尔斯景区周边及下游摆浪河水库水质开展监测工作,共分段采集样品6份,监测数据显示,该区域地表水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限值要求。同日肃南县疾控中心对举报反映区域周边6个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点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所有监测结果均为合格。
4.关于“加之祁连山土壤具黑土流失性特征,近年道路硬化及工程机械车辆频繁碾压,草原面积大幅缩减,作业区土壤流失严重,且无防尘措施,施工引发沙尘,导致植被枯死、生态破坏”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根据举报内容和影像资料并逐一现场核实,该举报件影像资料反映的水土流失现象实为牧区草场被雨水冲刷形成的自然沟壑,非人为因素导致。大河乡西岔河村境内实施大河乡西岔河村至水关道路改建工程,均在原有农村道路上进行改造提升,施工车辆均在道路建设项目审批的范围内施工,审批范围以外未发现植被损毁和土壤流失的现象。但随着自驾游客车辆剧增和夏季高温天气影响,个别时段和路段洒水降尘不到位,存在道路扬尘。
5.关于“相关部门检查时,部分营利性开发商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通过切断检查区域必经道路、设置眼线盯梢、藏匿施工大型设备、提前做群众工作等方式应付。据县域内及当地居民反映,近年一些土地开挖、土石方开采、水源截留、河道采砂等活动,存在未批先建情况,通过多次进入腹地发现,每逢周末及特殊时段,作业看似消停,工作日及夜间却频繁施工,且未采取环保措施,尘土飞扬成常态,周边人居环境与水源受严重威胁 ”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针对举报件反映问题,肃南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大河乡政府采取“走访入户+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核实,西岔河村常住的45户农牧民均表示不存在切断必经道路、设置“眼线”盯梢、藏匿设备、乱采乱挖、截留水源等问题,其中3户农牧民反映道路两侧有游客乱扔垃圾的现象,1户农牧民反映道路改建工程扬尘管控不到位。该道路改建工程地处高海拔区域,有效施工期为5-9月,招标完成后剩余工期不足2个月,施工压力较大,为保障沿线农牧民、游客日常通行需求和兼顾工程进度,施工单位根据游客量和通行压力弹性调整施工时间及区域。在周末通行压力大时,施工单位减少道路施工作业时间和管控区域,确保道路正常通行;在周内及夜间通行压力小时,施工单位加快施工作业,抢抓工期。同时,2025年8月,肃南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县公安局依法下发管控公告,夜间对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控【2025年8月,肃南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县公安局依法下发管控公告,管控时段为8月20日至9月10日每日22:00至次日6:00】。经现场核查,该道路施工单位配备7辆洒水车对施工路面常态化开展洒水降尘,个别时段确实存在洒水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三、办理情况
一是针对部分垃圾被随意丢弃的问题,大河乡政府已组织全乡干部及农牧村党员群众60余人,集中对道路沿线、封育草原开展垃圾清理,并督促西岔河、西岭等村严格按照《大河乡农牧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卫生整治,及时收集清运沿线垃圾,确保道路沿线及部分重点区域干净整洁。二是针对道路改建工程中个别时段、路段洒水降尘不到位的问题,肃南县住建局、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督促施工单位增派洒水车辆至17台,加大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扬尘产生。三是针对夏季游客增多随意丢弃垃圾的问题,路段入口设置文明告知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分时段、分区域开展垃圾清理与违规劝导,严禁车辆驶入牧民草场、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行为。并组织文旅、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每月开展1次环境联合排查,对屡教不改的游客加强警示教育或依法处理,同时定期公示排查处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肃南县将继续推动文旅、林草、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督促各类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类开发利用项目依法合规办理手续,严格执行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杜绝破坏森林草原等行为。二是进一步提升旅游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行监督管理水平,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切实保障周边生态环境安全。三是加大对毁林毁草、乱挖乱采、污染水源、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适时曝光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拓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农牧民依法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肃南县将该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在肃南县大河乡政府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人员走访大河乡企业和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48份,满意48份,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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