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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30 16:09 来源: 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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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0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17批7件群众举报件(其中:一般5件、重点2件;甘州区2件、临泽县2件、肃南县1件、经开区1件、市直部门1件)。收到群众举报件后,市保障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群众举报办理组迅速分析研判,确定案件类型和责任县区、责任部门,第17批7件群众举报件已交办相关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办理,交办县区群众举报件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督办、核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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