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5-04-03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深度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近期,肃南县医疗保障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督查工作。涉及10家定点医疗机构、6家定点零售药店。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自查责任落实到位。县医保局及时转发市医保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存疑结算数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并指派专人负责,将自查自纠整改责任层层压实。
二是深入现场指导,督促自查工作到位。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督导工作专班,对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督导小组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对“疑难杂症”进行深入研判,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同时,对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带码结算和智能监控系统应用等工作进行了督导。
三是建立整改台账,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有6家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自查自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3万元。肃南县医保局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对标对点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下一步,肃南县医保局将加大督导力度,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回头看”,对自查自纠不全面、不彻底的定点医疗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续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基金监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