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水务局日期:2024-09-09
巡查监督“科技化”。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无人机监测、河湖监控系统、水生态保护监控信息系统等,加大巡查频率和范围,实现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和水利设施的全方位监控,既有效消除巡查盲区,又全面提高巡查效率,为流域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信息化支撑服务。通过信息化管理和科学分析利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有效保障水利设施正常运行,促进水域生态环境良性恢复,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执法行为“制度化”。制定并完善水行政执法8项制度,切实从执法语言、执法程序、工作纪律等方面规范执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信息,通过内部监督、群众举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印发《张掖市水事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将涉及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违规打井取水、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破坏水工程或计量设施等14种行为纳入有奖举报范围,增强民众举报的积极性,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发现涉水违法行为线索,有力惩处水事违法行为。
执法队伍“专业化”。常态化开展水行政执法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为重点,采取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各县区执法工作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法律培训。指导督促各县区依据《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强化办案人员证据观念和程序意识,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文书,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联合执法“长效化”。切实加强水务部门与检察、公安等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跨部门联合执法、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作用。市水务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巡查检查,落实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预防和惩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携手共筑防溺水防线。肃南县水务局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制定《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形成行政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工作合力,有力推动执法力量联合、资源整合、效能融合,切实加强水利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王丽撰稿?张福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