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乐县水务局日期:2024-12-13
12月12日,民乐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有关规定,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对民乐县水资源优化配置骨干灌溉水网项目(二期)进行了竣工验收。
水资源优化配置骨干灌溉水网项目(二期)在民乐县城南郊山城河实施,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优化配置洪水河灌区鹿沟渠(山城河水库输水洞预留口至鹿沟渠首、鹿沟渠首至米家河湾分水闸)骨干灌溉水网工程布局,建立洪水河灌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的水网工程体系,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改善区域供水条件,增强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水资源配置能力及农业灌溉供水保证率。在确保洪水河灌区(鹿沟渠)1.65万亩农田灌溉用水的前提下,将实现山城河水库向洪水河及童子坝灌区调水的目标,恢复和缓解水资源紧缺问题,优化水资源网络体系,增加控制灌溉面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项目于2023年5月8日开工,2023年9月20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及时通水投入运行,建立了以高产、高效、优质作物为主导的农业种植区。项目的主要效益来自灌区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带来的效益。建成后,可新增保灌面积0.32万亩,粮食生产能力增加177.60万公斤,农业增加产值550.87万元。
验收工作组通过查阅工程资料,听取建设管理、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工作报告,经充分讨论,认为参建各方都能够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民乐县水资源优化配置骨干灌溉水网项目(二期)已按照变更后的实施方案批复完成了全部建设任务,项目建设管理基本规范,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基本合理,已通过项目结算评审,工程档案已通过档案验收,工程运行正常,工程效益已初步发挥,同意通过竣工验收。(邸梦玲撰稿 张红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