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06-24
关于宣布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拟对以下一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CHAKMA NILA,女,出生日期:2004年2月5日,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码:A13390344 ,居留许可号码:102903226,有效期至2024年7月18日。
持证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至甘肃省张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地址:张掖市甘州区长沙门路延伸段)办理居留证件变更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居留许可将在公告之日起10日后被宣布作废。若继续持用已宣布作废居留许可在华居留或出入境,公安机关将按非法居留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张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