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5-10-21
为扎实推进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阶段性办结群众举报件的办理、复核和验收工作,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办结销号。按照市保障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小组综合协调组的相关通知要求,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市级督导单位工作职责,对照阶段性办结群众举报件工作台账,持续做好举报件后续调查核实、验收销号、责任追究和汇总调度工作。
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在处理具体问题的同时,认真做好湿地领域及黑河湿地保护区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集中整治,分类推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快速处置群众信访投诉,有效防范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和隐患,切实把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