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12-05
为了加强我局财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近期市湿地局对单位的财务工作开展自查。此次财务自查的重点内容是资金和财产的管理情况、“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收费和票据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等。
通过自查,总体来看都能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法设置账簿;能及时、真实、准确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能坚持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审批制度;能按照规定保管会计档案,建立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