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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日期:2024-11-27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提升粮食流通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主线,夯基础、提效能,强监管、严执法,充分发挥法治对粮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扎实推进依法管粮管储,全力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管粮管储意识。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新要求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学习计划,纳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内容,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二是依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带头研究,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依法开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职,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三是深入学习宣传涉及粮食安全法律法规。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八五”普法、“干部法律素质提升年行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广泛宣传其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提高全社会对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切实履行职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根据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对本部门实施的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共编制执法事项33项(行政处罚30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2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执法类型、执法部门、执法领域、实施层级、执法依据,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二是牢固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加强事前指导服务通过现场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方式,及时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纠正行为认真贯彻《甘肃省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制定并落实“两轻一免”清单,杜绝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三是不断规范涉企行政行为。认真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依据“检查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合理必要、是否会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三个方面,清理行政检查2项、保留4项。严格执行《2024年度执法督查暨定期巡查计划》,坚决杜绝随意部署、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三)强化法治思维,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培训作为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先后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网络培训线上线下累计培训120余人次通过培训,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增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甘肃锦舒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复杂疑难案件从法律适用、证据效力、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法律指导,不定期开展座谈交流、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等,坚持末尾表态,推动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从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制定印发《2024年度执法督查暨定期巡查计划》,统筹开展日常检查、库存检查、竞价交易检查等执法活动全年市、县区共检查粮食经营主体350余户次,发现问题150余条,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跟踪落实,做到真改实改、闭环管理,整改率100%。积极指导县区严格开展涉粮案件查办,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件,核查12325热线举报线索3条,按期办结率100%。二是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目录清单8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10项,认领率100%。局机关23名执法人员全员注册系统账号并下载手机APP。动态更新双随机“两库一清单”,录入执法人员23人,建立监管对象库,结合工作实际设立监管对象标签12个。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操作培训1次,切实提升系统应用水平。2024年,组织开展跨部门、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1次,按时完成率100%检查结束后及时通过手机APP录入检查结果三是探索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强化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联合执法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在政府储备、应急成品粮、散装食用植物油等领域的联合执法、综合监管机制。2024年,会同市财政局开展库存检查联合执法1次,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应急成品粮联合执法检查1次,共检查企业11家,同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传活动2次,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是持续加强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在“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定期更新完善粮食企业基本信息,动态调整信用等级,现监管粮食企业86家,其中,A级12家,B级72家,C级2家。依托“信用中国”“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网络平台及时将“双公示”“五归集”信息向社会公布。强化结果应用,将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监管执法活动,2024年开展信用修复1次。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行信用承诺制度,持续增强粮食企业及经纪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五是扎实开展2023年度案卷评查。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2023年度一般程序办结的5件行政处罚案卷逐卷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经从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量罚幅度是否适当、合理,罚缴是否实行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务单据,处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案卷归档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自查自评,5行政处罚案卷总体良好。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市、县区粮食和储备系统对照《全市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检视,全面梳理问题。重点围绕“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问题、执法“扰企”问题、执法不作为问题、违法违规或不合理罚款问题、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新情况新问题”六个方面问题摸排整治,积极整改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扰企”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广泛开展粮食行业法律法规宣传。紧密结合2024年粮食科技周、“诚信建设万里行”、粮食安全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12325热线的普法宣传,累计出动宣传人员4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粮食企业“合规运营提升月”活动,全面提升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合规运营水平。

(五)强化风险防控,提升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强化日常和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要时节的生产安全。强化储粮安全管理,督促承储企业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等相关规定开展作业,定期开展粮情检查和粮情分析,严格落实化学药剂使用“五双”规定,加强粮食出入库作业管理,规范作业程序,落实防护措施,确保粮食出入库作业安全。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和仓储管理培训会,举办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培训班,邀请安全生产专家进行授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业务科室下企业开展安全宣讲,全方位解读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系统71名干部职工参加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培训,全员取得证书。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我局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还需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局限于读法律、讲条例的基础层面,未将法条灵活运用于粮食流通领域执法实践,导致监管执法效能不高二是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还需加强个别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严格,还存在行政执法文本文书书写、案卷制作不规范、不严谨的现象。三是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还需健全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联动不足,联合执法、信息互通、线索移交等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尚未形成粮食流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强大合力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任务,选好突破口、抓住着力点,以切实有力的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培训教育,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持续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抓好新知识、新法规、新方法的集中学习,按照先培训、后执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执法责任,不断强化法治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以制度为保障,以制度促规范。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协调沟通,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涉粮案件移交机制,制定并落实联合执法计划,协调统筹安排执法任务,不断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走深走实,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全力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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