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10-30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30日拟作出寺大隆自然保护站宝瓶河资源管护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 寺大隆自然保护站宝瓶河资源管护站迁建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建设地点 | 张掖市肃南县康乐镇东南部的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瓶河分公司牧场白沟口向南180米的唯一对外道路旁 | ||
建设单位 |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寺大隆自然保护站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扬凡中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位于张掖市肃南县康乐镇东南部的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瓶河分公司牧场白沟口向南180米的唯一对外道路旁,在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单位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寺大隆自然保护站,在原有宝瓶河资源管护站西北方向1000m处对宝瓶河资源管护站进行迁建恢复。总占地面积0.224hm2,主要建设内容为资源管护站用房、防火库房、车库和温室大棚。工程总投资为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的3.78%。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环评报告中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采取了相应措施,所提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经预测,各类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及处理处置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固废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规定,接受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在工程实施中做好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 三、建立健全管护站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避免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 四、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至祁连县八宝镇污水处理厂,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