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5-10-2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8588173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王宝义 | 住宅 | 南环路53号审计局1号楼2层2-201室 |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张地房权证私字第L-013188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证号:甘区国用2014第021号 | 王宇龙 |
登记机构:(印章)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