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01-22
缴存业务
缴存条件
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诚实守信、经济信用良好、有稳定收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暂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个人自愿申请缴存的,也可纳入灵活就业人员管理。
个体工商户须正常经营、住所在各县(区)所辖城区内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自由职业人员指不与任何单位或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或以个人技能和资产运营的方式获取稳定收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
账户设立及缴存
一、个人账户设立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应在从业地所在管理部开设个人账户。
办理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登记表》或《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登记表》
3.《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缴存、还贷划扣协议》
4.《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用承诺书》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资料→管理部审核→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日办结
二、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存比例参照本市单位职工标准执行,缴存资金由本人承担。
三、缴存基数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存满一年后,可根据个人实际收入申请基数调整,调整后的月缴存额须大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
四、缴存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委托银行按月代扣代缴。月缴存资金由缴存人委托的银行于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从约定的银行账户中足额划扣,并记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
一、提取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停缴住房公积金后,经催缴仍不续缴的,先封存其账户,账户封存满6个月凭有效身份证申请销户提取。贷款后停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应终止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业务,待缴存正常后,方可再次申请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
二、贷款业务
(一)贷款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行为发生之日起3年内;
2.提供经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担保实行连带责任担保;
3.所购房屋须为缴存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缴存人家庭购买同一套房屋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需结清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人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贷款担保方式:住房公积金质押、个人保证担保、房产抵押和担保公司担保四种。
(三)贷款额度:最低1万元,最高50万元,且贷款额度不应超过购建房总价的80%。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同一套住房提取额加贷款额合计不超过购建房总价。
可贷额度≤公积金月缴存额×贷款期限(月),且月还款额不超过月缴存额。
(四)贷款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质押人和保证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五)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六)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2)《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3)《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用承诺书》;
(4)购建房证明资料: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票据;购买存量房的,提供存量房备案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契税税收完税证明等;因化解“登记难”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申请贷款的,提供缴存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购买新农村住宅楼的,提供缴存人或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建设单位出具的购房合同(协议)和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票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工程概预算或费用明细;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人或配偶名下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安全鉴定报告、工程概预算。
(5)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6)缴存人或配偶名下有商业住房贷款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须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及贷款余额对账单。
(7)以公积金质押、个人保证担保贷款的,提供质押人、保证人身份证;以其他自有房产或他人房产抵押的,需提供抵押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抵押人结婚证或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要件资料→管理部审核审批→签订合同→贷款担保抵押落实→到委贷银行签订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还款方式及还款途径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按月还款和等额本金按月还款
还款途径:通过划扣借款人约定还款账户资金或划扣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质押金额。
贷款变更
一、提前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和手续费。借款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质押金额可以部分提取偿还贷款。
办理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还贷时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
2.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还款方式变更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可申请办理一次还款方式变更业务。还款方式变更后,等额本金还款的首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的50%。
办理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贷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可申请办理一次贷款期限变更业务。缩短期限后的月还款额不超过月缴存额。延长贷款期限的,应重新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办理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
????四、还款账户变更
贷款期间内,可申请变更原合同约定还款账户,并提供新的符合受托贷款银行划扣要求的还款账户。
办理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变更后的账户资料
五、办理渠道、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借款人可通过张掖市政务服务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或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
1.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s://www.zyzfgjjwt.com/welcome.do)
2.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打开微信搜索“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关注公众号)
3.张掖公积金手机APP(用浏览器直接扫描张掖公积金手机APP二维码或在苹果APP?Store、安卓应用市场搜索“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进行下载)
窗口办理:借款人可通过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借款人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填报相关信息或持要件材料到管理部窗口,管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审核通过的,办理变更手续;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申请资料齐全,实时办结。
信息查询主要渠道
1.?12329服务热线
2.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
3.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
4.支付宝城市服务
5.张掖住房公积金手机APP
6.管理部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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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和业务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12329???? ???????监督投诉:8236218
市直管理部:8215917????????甘州管理部:8226519
临泽管理部:5528452 ??????高台管理部:6624132
山丹管理部:2720008????????民乐管理部:4426296
肃南管理部:612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