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最大限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应急管理局自2015年(原安监局)起就以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外脑”的专业优势,不断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积极凸显应急部门依法办事的示范作用。一是发挥法律顾问“外脑”把关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应急管理业务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期法律审查工作。自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为全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制审查意见10余次,提出合理化建议20多条;近三年全程参与办理各类案件25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6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1件,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纠纷行政诉讼1件,信访案件2件,合同类文书审核5件 )法律顾问在重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应急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外脑”智囊作用。在进行重大案件审理、起草规范性文件、为局机关决策部署和重大事务法律论证、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时,法律顾问积极发挥在法律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业务方面的双重优势,提前“把脉会诊”;在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春冬消防安全”“春运安全”等主题安全宣传教育时,特邀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与安全专家共同组成“智囊团”,为群众解疑释惑,推动了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专业作用。依托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结合应急管理执法办案工作实际,将常规执法办案工作与法律顾问工作有机衔接,定期组织执法办案人员与法律顾问开展座谈交流。每年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一期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结合具体案例,对法律法规的法律适用及重点条文进行解读,以案明法、以案释法,深入阐释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内容,使执法人员能够最直观地感受到执法办案中的风险,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增强干部职工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意识,提升权责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奠定坚实基础。